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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师守则

一、热爱心理咨询工作,坚持学习,不断提高咨询技能

二、咨询者的所有咨询内容均应保密,不得泄露。若需要案例分析和进一步讨论,更好地帮助咨询者,应对资料做保密处理,妥善保管。

三、咨询师对咨询者的语言、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,咨询者应持非道德性评价的原则,帮助咨询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。

四、尊重咨询者的需求和选择权利,允许咨询者选择继续或中止咨询。对于因咨询而需要了解的情况,应尽量坦诚、客观的说明。

五、咨询师对咨询者谈话中涉及的道德问题不作评判。对咨询者的生活言行也不批评、不指责。

六、询师必须按照预约时间到位,不能随便失约,未经对方同意不能单方面改变预约时间。

 

来访者须知

一、咨询者有权了解本中心和咨询师的执业资格。

二、咨询者有选择咨询师的权利。

三、咨询者有权申请转介或终止咨询服务。

四、咨询者向咨询师提供的情况要真实可靠。

五、咨询者应积极主动与咨询师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,并完成商定的作业。

六、咨询者应当尊重咨询师,应遵守预约时间,如有变动,请提前告知。

七、咨询者应按规定缴纳咨询费用,实行先预交费后咨询,我们会提醒您注意咨询开始的时间,咨询结束后按实际咨询时间收费。

 

咨询原则
联系我们

咨询热线: 0516-85219202   

常老师:13813453355 ;

刘老师:13912009162;

咨询中心地址:徐州市淮海西路61号第二人民医院东、教堂西隔壁商办楼612室